签了辞职单还能再去要补偿金吗
签了辞职单后,是不是还能再去需要补偿金,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答案,具体状况需要依据辞职协议的内容与是不是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来判断,具体如下:
1.假如辞职协议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并且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是不是支付补偿金等事情,那样通常情况下,双方应当遵守协议的约定。
2.假如协议中并未约定补偿金,或者已经明确约定不支付补偿金,那样签了辞职单后再去需要补偿金,可能没办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3.假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未提前公告、未支付经济补偿等,那样劳动者即便签了辞职单,也有权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辞职后何种状况可需要赔偿
找法网提醒,辞职后,劳动者在特定状况下可以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这类状况主要包含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致使劳动者权益受损。
1.假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根据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假如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拖欠薪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致使劳动者辞职并导致损失的,劳动者也有权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3.假如用人单位在辞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法,迫使劳动者签订不平等的辞职协议,劳动者同样有权需要赔偿。
在需要赔偿时,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与我们的损失状况。这类证据可以包含劳动合同、辞职协议等文件,与有关的录音、视频等证明材料。